上世紀80年代,是現代終身教育理念傳入中國并生根開花的重要時期。在這一世界性的時代背景之下,終身教育發展孕育出巨大的內在動力,對于教育回歸育人的本質、回復培養人性的本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縱向來看,改革開放以來的終身教育發展可分為四個時期:
1978年至1987年,終身教育發展的醞釀期。這一時期是理念向政策轉化的起始期。1980年在教育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中,第一次出現了“終身教育”的用語。當時的理論研究主要集中于終身教育思想的譯介和傳播;實踐進展則表現為各類成人教育活動的蓬勃開展,全國廣播電視大學、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建立就是這一階段的產物。
1988年至1997年,終身教育發展的初創期。1995年,終身教育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這表明,終身教育不僅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而且邁入立法化的軌道。此時,作為一種新型教育形態的社區教育,在上海市開始出現。
1998年至2007年,終身教育發展的摸索期。這一時期,終身教育從政策化向立法化方向加速發展,終身教育體系構建進入公眾視野。在地方實踐中,上海等地提出“人人皆學、時時能學、處處可學”的學習型社會建設框架,社區教育、校外培訓等繼續教育得到加強,老年教育受到重視。
2008年至2017年,終身教育發展的深化期。以上海為例,確定了2020年在全國率先基本建成學習型社會的目標。具體體現為四個內容:一是形成文明健康的都市學習文化,二是形成開放融合的終身教育體系,三是形成普惠友好的終身學習環境,四是形成崇尚卓越的終身學習品質。這一時期,開放大學、學分銀行制度的創立以及社區教育實驗項目的產生,構成了終身教育實踐的新特征。
改革開放40年來,一條從成人教育邁向終身教育進而面向終身學習的實踐軌跡,得以清晰展現。成就的取得,主要源于四個方面的條件和因素:一是政府的正確導向、積極引領和大力推進;二是民眾的熱情響應與強烈期待;三是時代的變革決定了終身教育發展的價值基礎,即通過教育完善所有人的人格;四是學術研究的呼應與跟進,確保終身教育發展沿著正確軌道前行。
展望未來,需要繼續為終身教育的理論研究和實踐開展提供政策支持與立法保障,并在理論上進一步厘清終身教育體系與國民教育體系的關系;需要繼續從頂層設計上打破教育資源難以融通的制度壁壘,搭建終身教育的“立交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