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遼寧紅沿河核電站5號機組開工建設。該機組動工是去年中央提出抓緊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后的首個開工項目,成為我國重啟沿海核電建設的一個標志。
2011年3月日本福島核事故后,我國對全國核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并暫停了新核電站的核準。一批事故前已通過核準但未開工的項目也延遲開工。盡管部分專家和公眾對核電的安全性、可靠性存在一定擔憂,但適度發展核電已經成為我國業界和學界的共識。我國之所以重啟沿海核電項目建設,主要基于保障能源安全、推動節能減排和提升核電技術等三方面考慮。
第一,增強能源保障能力,確保能源安全。我國化石能源供給短缺,常規化石能源供應能力不足,2014年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已升至近60%,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超過30%。不僅如此,我國能源進口來源過于單一、通道安全缺乏保障的局面仍未徹底改變。適度加大核能開發是提升我國能源自給能力的重要途徑。
第二,調整能源結構,推動節能減排。核電是相對清潔的能源,在我國當前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者接近上限的背景下,發展核電顯得迫在眉睫。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煤炭占我國能源消費的約2/3。煤炭生產、運輸和消費是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優化我國能源結構,必須大力降低煤炭比重,適當增加核電、水電以及風能、太陽能的比重。與水電以及風能、太陽能等相比,核電具有穩定性強、經濟性好等特點,在改善環境方面也有明顯優勢。核電生產過程對環境基本上是零排放。據測算,每建成4000萬千瓦的核電,每年可替代標煤消耗1億噸。每100萬千瓦的核電對標煤的替代效應分別相當于200萬千瓦水電、350萬千瓦風電、470萬千瓦光伏發電。
與其他國家相比,目前我國核電的比例還非常低,我國內地運行核電機組總裝機容量2010萬千瓦,核電僅占我國發電量的2.2%。這一比例不僅遠遠低于法國的75%,也遠低于全球約16%的比例。
第三,促進高端裝備發展,推動核電“走出去”。近年,隨著我國核電技術日益成熟,核電技術和裝備出口已經成為與高鐵技術并駕齊驅的拳頭產品。目前我國在三代核電技術方面已擁有兩大自主品牌——華龍一號和CAP1400。我國自主設計和建造的核電站建設周期更短、成本更低,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但是,目前我國三代核電站示范項目不足,影響我國核電技術品牌的塑造,通過一批三代核電項目的建設和運行,可以更好地打造核電領域的中國品牌。
在公眾擔心的核安全問題方面,我國一向把核安全放在和平利用核能事業的首要位置,按照最嚴格的標準實施管理,保持了良好的核安全記錄。福島核電事故后,我國停建所有基礎建設中的核電站,并全部改用三代核電技術。三代機組的安全指標已在二代基礎上大幅提高。與二代相比,三代技術的反應堆可在遇到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時,能夠72小時內自動冷卻,不需人為干預。當然,核電站的運行并不存在絕對的安全,但就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重啟沿海核電建設、適度發展核電是我國的現實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