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環境違法處罰金額首次突破億元,同比增長3倍。只要把環保紅線放在心上、法律利劍懸在頭頂,環境也一定會報之以綠水青山、白云藍天的。
雖然各種“罰款指標”被輿論圍剿,但卻有一項罰款數據的增長,贏得輿論一致點贊。北京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顯示,2014年,全市環境違法處罰金額首次突破億元,同比增長3倍。
近年來,各種被稱為“史上最嚴”的舉措,頻頻出現在環保領域。從去年3月實施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到今年元旦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無不以嚴格的規定、嚴厲的問責,將環境違法逼到墻角。去年7月,北京市環保局開出了首張“二次違法,加倍處罰”的環境違法“加倍罰單”。雖然罰款數額不能說明一切,但至少顯示了把“最嚴厲規定”變成“最嚴厲執行”的決心。
嚴厲的背后,是環境違法長期存在的“性價比過高”問題。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曾舉例,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5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犯罪嫌疑人共毀壞草原面積2500畝,但有兩人都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罰金3萬元。相比環境破壞造成的巨大損失、破壞環境獲得的巨大利益,這種兒戲一般的處罰無疑既起不到威懾的效果,更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
環境違法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違法行為往往沒有直接被害人,不容易由被害人控告或報案;環境污染因時間推移可能緩解,如果不能及時發現、取證、鑒定,就難以證明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近日,環保部與最高法、民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通知》,全力支持社會組織發起環境公益訴訟。如果能盡可能地發動社會的監督力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環境違法查處、定罪之難。
前幾天,習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時,提出“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眼睛、生命對于一個人的價值,不言而喻;環境對于一個社會的價值,同樣如此。只有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才能對環境違法處罰的標準,有一個準確而合理的判斷。習近平提出,在生態環境保護上,一定要算大賬、算長遠賬、算整體賬、算綜合賬。其實,環境違法處罰的目的,也是要讓每一個具體的企業,都能自覺算算自身發展過程中的這四筆賬,掂一掂環境違法的成本,不要因小失大,更不要得不償失。
也是在云南考察時,習近平與當地干部在洱海邊合影后說:“立此存照,過幾年再來,希望水更干凈清澈。”細節雖小卻啟人思考。良好的環境是最重要的公共產品,政府本就應該是第一責任人。與環境違法的處罰一樣,對于環保工作的考核評價,也需要有一個更嚴格的標準。一票否決雖然不一定科學,但也只有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在考核中的權重,才能倒逼出在環保上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這與加大環境違法處罰力度,其實是一個道理。
環境保護,怎么強調都不為過。“念念不忘,必有回響”,只要把環保紅線放在心上、法律利劍懸在頭頂,環境也一定會報之以綠水青山、白云藍天的。